此硬译体公文的前半,是枢密院转达江西行枢密院官月的迷失有关处罚逃军的奏章,也包括月的迷失和江淮行省左丞相忙兀歹的商讨意见。
随后又是枢密院官与中书省右丞叶李、御史大夫玉速帖木儿会商后拟议奏报的处理意见。最后,是以世祖忽必烈圣旨形式出现的朝廷决策。所反映的上奏、拟议、决策三程序,前后相连,井然有序,不失为省院台大臣奏闻的议政决策的一个典型。
至元二十一年(1284)十一月,忽必烈任用卢世荣为中书省右丞,掌管财政,控制了中书省的实际权力。未逾十日,反对卢担任宰相的御史中丞崔彧被罢黜。翌年正月,卢世荣又以中书省的名义,奏请废黜了江南行御史台。
应该强调的是忽必烈在省院台大臣奏闻中的最高决策权十分突出,行使最高决策权时比较认真。所下达的圣旨多半比较具体且带有针对性,多半不只是对省院台大臣上奏意见的简单同意,而是要加入皇帝个人的一些决断意见。